时隔两年,万年青()财务部长肖福明挪用1.76亿元巨额公款案终于落下裁决之镰。
事情要从年说起。当年8月底,万年青在财务检查中发现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价值约1.7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去向不明,公司财务部袁部长肖福明涉嫌挪用资金,并且违规为第三方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万元提供虚假证明。
随后,万年青一方面成立案件处置工作小组,聘请律所启动相关承兑汇票的挂失止付、公告催告等程序;另一方面向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冻结了犯罪嫌疑人肖福明的资产,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因此,尽管万年青在年年报中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1.07亿元,最终还是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之后,万年青持续对此事进行跟踪披露。年8月31日,肖福明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逮捕。肖福明提供虚假证明的第三方公司负责人姚科龙也因涉嫌犯骗取票据承兑罪,于同年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11月23日被逮捕。
法院于年2月5日对此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肖福明有期徒刑八年,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合计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姚科龙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肖福明、姚科龙不服一审判决,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2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结果与一审相同。
而万年青则对此事陆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除年年报中计提1.07亿元之外,还将肖福明违规提供虚假证明的万元计提了损失,年再次计提损失.34万元。也就是说,肖福明挪用的1.76亿元公款,万年青已计提了超过1.6亿元。
事情看起来好像已经水落石出了,但肖福明挪用的1.76亿元巨款去了哪里?此事还没就此结案。
9月5日,万年青公告显示,肖福明的另一同伙已于年落网并且目前已宣判。原来,肖福明利用担任财务部部长的职务之便,在年1月-8月之间挪用的1.7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给了一名叫罗建明的个人使用。
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审判,罗建明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现已结案。万年青公告称,已收到法院退回冻结的罗建明赃款及孳息共计.63万元。其中万元将用来冲减肖福明的其他应收款,孳息44.63万元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有趣的是,万年青的公告显示,罗建明已于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6日被逮捕,但在万年青此前公布此案进展的所有公告中,却找不到罗建明的身影。对于罗建明的来历、与肖福明及公司的关系,万年青也均未作出描述。
当然,1.76亿元不是小数目。在年万年青发现该子公司财务出现问题的时候,立即表示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事后,万年青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排查及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巨额挪用公款案之前,万年青已发生过类似案例。年,万年青原副总经理马欣因挪用公款.5万余元用于炒股,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