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十二五”,江西国资国企改革下一步往哪走?如何更好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2月22日,省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江西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划定了江西国企改革的“线路图”“时间表”。根据《方案》要求,到年,我省将形成2~3家营业收入过千亿的大型集团,省属国有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将双双超“万亿”。
年:“江字号”国企成为行业翘楚
“‘十二五’期间,一批‘江字号’国企成为行业翘楚甚至是世界巨头。”省国资委副主任李键告诉记者,江铜集团于年跻身世界强,位列位,今年逆势进位列位,比上年前移27位。江铜、新钢、江铃、江煤、江西建工等先后进入中国企业强。江西国经、江煤中鼎进入全球最大国际强工程承包商,分别位列、位。
据统计,截至年11月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2倍和2.1倍,年均增幅32.1%和32.4%。省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达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1.5倍和1.4倍,年均增幅26%和24%。
与此同时,在前所未有的经济下行压力下,全省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亿元;其中,省出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42.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42%。同期全国地方国资动态显示,省国有企业经济运行质量、速度、效益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在中部地区排名靠前。
新征程:国企3年改革直指5大目标
改革永无止境。新起点,新征程,《方案》直指我省国资国企改革新方向。
《方案》明确,到年我省国企改革将实现的5大目标: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培育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建立省属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完善国资管理体制以及剥离省属国企办社会职能。
——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制或员工持股等方式,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省属国有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进一步提高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培育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开放性市场化战略重组,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整合配置资源,使80%左右的省属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领域集中,形成2~3家营业收入过千亿的大型集团,4~5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10家左右营业收入过百亿的龙头企业,实现省属国有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双超“万亿”。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省属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入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实现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资监管体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剥离省属国企办社会职能。制定出台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具体办法,将目前国企承担的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时间表:两个阶段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方案》中还明确提出,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国资改革分为重点突破和全面两个阶段。
年底实施的是重点突破阶段。这一阶段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改革,开展各项改革试点,深入探索改革新途径新办法,研究制定配套*策,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为全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奠定基础,创造良好环境。
年1月~年底为全面推进阶段。以分类推进国企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开放性市场化战略重组、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基本实现目标任务。
新*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李键在发布会上还表示,未来我省将加大改革资金筹措力度、落实支持企业改制重组的相关*策、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规范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方案》中提出,国企改革纪要从*策和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又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规范资产处置,确保改革依法合规、有序推进。
凡是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应在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公开披露信息,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等信息。要借助多种市场化定价手段,完善资产定价机制,实施信息公开,防止出现内部控制、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新方向:80%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靠拢
根据省属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我省将省属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我省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但不同类型国企混改方式不同。
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省属国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大力推进集团层面挂全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对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省属国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对公益类省属国企,一般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方案》中提出,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实施重组整合,到年底实现80%左右的省属资本集中于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的目标。我省将全力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资源能源企业集中、向高端服务业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领域集中,并从不具竞争优势领域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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