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12月4日下午,汪家中学以“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汪家乡派出所叶警官来校进行预防校园欺凌等校园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由*支部汪波书记主持。
活动第一项:叶警官宣讲——预防校园欺凌
叶警官表示: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实施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校园本是静美之所,然而这片静土也染上了血腥。如果任由这种校园欺凌发展下去,那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间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所以我们要拒绝校园欺凌。
叶警官利用经典案例告诉同学们当受人欺负的时候,要学会选择正确的躲避和处理方法,不能以暴制暴,否则,就会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以通过报警或者向老师家长求助;并教育同学们要团结友爱,珍惜同学情、师生情,从自我做起,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等,树立良好社会主义道德观,为周边人传递正能量,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叶警官还表示:吸毒不仅对吸毒者身体和精神有双重摧残,而且是引发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吸毒的危害性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害已、毁家、损国。珍惜生命的宝贵,做健康的人。树立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感,做有用的人。愿同学们都能够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刻苦学习,健康成长!
最后,汪书记总结到: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开展,希望所有同学都明白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应对措施,有效避免了校园欺凌行为给同学们造成生理和心理的伤害,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敲响了警钟,也为汪家中学继续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形成合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远离校园欺凌,创建阳光校园,让学生在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活动第二项:吴征盛副校长强调交通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等问题
吴校长强调:溺水是青少年儿童意外事故的“头号杀手”,不仅仅是在夏天,我们全体学生都应该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掌握防溺水知识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吴校还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电动车、摩托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学生不能骑电动车来校,离学校近的可选择走路来校,离学校远的应家长接送或者选择住校,确保交通安全。
最后,吴校还就学生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教育:少吃垃圾食品,多吃蔬菜水果;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应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活动第三项——“文明寝室”表彰,颁发流动红旗
此次“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坚持以“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原则,把学生思想*治教育、寝室文化建设与平安建设以寝室为基本单位,营造了健康、积极的宿舍文化氛围,建设内务整洁、秩序井然的宿舍育人环境,规范了学生的住宿行为,培养了学生的学习、生活习惯,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学生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学生内务整理技能和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寄宿生的寝室内务整理。
图文来源:汪家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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